1)起重裝置
完成貨物的提升和降落作業,包括提取裝置(如吊鉤、抓斗等)、鋼絲繩、滑輪組、起重絞車、吊臂、吊臂伸縮和變幅的馭動裝置等。起重裝置通常都安裝在轉臺上。稱為上車;轉臺以下的運載車部分(包括支腿)稱為下車,如圖所示。
2)回轉裝置
回轉裝置用以完成吊臂的轉動作業,包括轉臺(其上裝有吊臂、起重絞車和起重操作室等)、回轉機構及其驅動裝置。
3)傳動裝置
傳動裝置是指動力由發動機到起重裝置和回轉裝置的傳動機構。
4)行走裝置
行走裝置包括汽車的底盤、汽車駕駛室和支腿裝置等。

汽車吊的安全操作規則
(一)汽車吊司機經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證后方可上車獨立操作。
(二)司機應熟知汽車吊的機械原理,保養規則,安全操作規程,并要按規定嚴格執行。嚴禁酒后或身體有不適應癥時進行操作。
(三)使用前應詳細檢查作業場地是否平整堅實,支腿是否牢固,操作手柄、制動器及其它操件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在確認沒有異常后方可開始工作。
(四)在吊鉤升降時,做到工件在車尾方向起吊,起吊時先進行試吊,要避免起吊過高,盡量減少物體在空中停留時間,被吊物起落時速度要緩慢均勻。
(五)作業時,要勤觀察鋼絲繩的磨損情況,當起重臂仰角很大時,應先將吊物下放到停放位置,在保持吊索張緊狀態下,將起重臂放低、松繩、摘鉤。
(六)起重臂抬落回轉時做到:起吊重物時,不得落臂。在落臂時油門要小,抬臂時油門要大,回轉動作要平穩,不得突然反轉,負重在接近額定重量時,不得在離地面0.5m以上空中回轉。
(七)嚴禁吊重行駛,在行駛時將起重臂放在托架上,吊鉤在保險杠的掛鉤上,并將鋼絲繩拉緊。
(八)工作完畢后,起腿、回轉臂桿不得同時進行。在公路上行駛,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轉彎要慢,下坡時要嚴格控制車速,不得空檔滑行。
汽車吊是裝在普通汽車底盤或特制汽車底盤上的一種起重機,其行駛駕駛室與起重操縱室分開設置。這種起重機的優點是機動性好,轉移迅速。缺點是工作時須支腿,不能負荷行駛,也不適合在松軟或泥濘的場地上工作。
汽車吊是裝在普通汽車底盤或特制汽車底盤上的一種起重機,其行駛駕駛室與起重操縱室分開設置。這種起重機的優點是機動性好,轉移迅速。缺點是工作時須支腿,不能負荷行駛,也不適合在松軟或泥濘的場地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