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起吊負載時,應先用“微動”信號指揮。待負載離開地面100~200mm穩妥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揮。必要時。在負載降落前,也應使用“微動”信號指揮。揮人員應佩帶鮮明的標志,如標有“指揮”字樣的臂章,特殊顏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揮人員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背要易于辨別。

指揮人員與司機之間的配合揮人員發出“預備”信號時,要目視司機,司機接到信號在開始工作前,應回答“明白”信號。當指揮人員聽到回答信號后,方可進行指揮。揮人員在發出“要主鉤”,“要副鉤”,“微動范圍”手勢或旗語時,要目視司機,同時可發出“預備”音響信號,司機接到信號后,要準確操作。
人員在發出“工作結束”的手勢或旗語時,要目視司機,同時可發出“停止”音響信號,司機接到信號后,應回答“明白”信號方可離開崗位。揮人員對起重機械要求微微移動時,可根據需要,重復給出信號。司機應按信號要求,緩慢平穩操縱設備。除此之外,如無特殊需求,指揮人員都應一次性給出。司機在接到下一信號前,按原指揮信號要求操縱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