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起重機安裝過程中嚴格進行質量檢驗,安裝后須經試運轉和驗收合格方可使用。起重機械有可靠的過卷限位裝置。軌道式起重機的運行機構,有行程限位開關,緩沖器,軌道端部應有止擋或立柱。在有可能被起重機構件碰撞發生事故的區域內作業,事先與有關人員聯系,并認真做好監護工作。操作起重機遵守下列規定。起重機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過卷。在同一軌道上有多臺起重機運行時,相鄰兩臺起重機的突出部的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兩層起重機作業時,下面服從上面。吊運物件時禁止調整制動器,制動墊磨損超過一半時,應立即更換。起重機吊鉤達到低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繩不得少于3圈。不準用電磁盤吊物件上球磨平臺。工作人員在的地點上,下起重機,嚴禁在軌道旁行走。禁止由一臺起重機跨越到另一臺起重機上,嚴禁用一臺起重機撞移另一臺起重機。
在操作時,應特別注意起重機在不同操作條件下的額定起重量,這是起重機在操作中不允許超過的極限值。對旋臂式起重機還規定了不同高度的額定起重量。在使用吊具時,如果吊具的角度不同,其額定起重量也不同,額定起重量應在起重機的明顯位置的金屬標牌上加以標明。除了標準規定的檢驗項目和周期外,使用單位應進行經常性檢查維護,這些檢查都屬于預防性維修,每次檢查,保養和維修,尤其是標準規定的檢查內容應做出記錄并存入設備檔案。
煙霧太大,視線不清或信號不明時,不得進行作業。不準斜拉斜吊,拖拉物體,吊撥埋在地下且起重量不明的物體。被吊物體不準從人身上方通過,吊離地面的物體上不得有人,不得在吊起后進行捆綁。不準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