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掌握和熟悉指揮技能和操作技術規程。按規定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及時檢查吊物的牢固和吊索,吊勾保險扣的完好程度,發現不符規定要求和缺配件或損壞立即停吊,進行整改和更換,指揮正確,吊物安全,塔吊操作證有以下報考條件: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55歲。三個月內經二級乙等以上醫院體檢合格且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及以上學歷,符合相應建筑起重機械特種作業需要的其他條件,塔吊操作證分為兩個部分:理論和實操,理論是筆試形式,實行制,六十分及格。時長為兩個小時,一般理論不會太難,都是些基礎知識.
上崗前先檢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證吊索具安全有效并對其安全技術狀況負責,嚴格執行[十不吊"的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等,作業中必須戴好安全帽,佩戴好標志服裝,嚴禁酒后作業,必須服從信號工的指揮,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有套索,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持吊物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索繩方法,使用卡環鎖緊吊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