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門式起重機的選用橋門式起重機外形(8張)符合通用橋門式起重機GB/T14406—1993以及GB5905-86的有關規定。一般情況下,起重量在50t以下,跨度在35m以內,無特殊使用要求,宜選用單主梁式。如果要求門腿寬度大,工作速度較高,或經常吊運重件,長大件,則宜選雙梁橋門式起重機。

有兩個吊鉤的起重機,在主,副鉤換用時和兩鉤高度相近時,主,副鉤單獨作業,以免兩鉤相撞兩個吊鉤的起重機不準兩鉤同時吊兩個物件,不工作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不準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嚴禁在有負載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嚴格執行“十不吊”的制度: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超過額定起重量時不吊,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不吊,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抱閘或其它制動安全裝置失靈不吊,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歪拉斜掛不吊,具有性物件不吊,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帶棱角塊口物件,未墊好不吊如發現異常,立即停機,檢查原因并及時排除。
.集裝箱龍門起重機用于集裝箱碼頭。拖掛車將岸壁集裝箱運載橋從船上卸下的集裝箱運到堆場或后方后40英尺長集裝箱的起重量分別約為20噸,25噸和30噸在操作前,應根據的相關規定,龍門吊備案需要以下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