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吊的概念是把汽車和吊機相結合,可以自行形式不用組裝直接可以工作。特點是 方便靈活、工作效率高、轉場快、提高工作效率。缺點是 受地形限制、大型設備(1000-2000噸)不能完成。(汽車吊大噸位1200噸.)主要用于工程建設。如:公路、橋梁、建筑、搶險等等。一般工程隊,建筑業,電力安裝部門,都需要汽車吊。

結構:
1)起重裝置
完成貨物的提升和降落作業,包括提取裝置(如吊鉤、抓斗等)、鋼絲繩、滑輪組、起重絞車、吊臂、吊臂伸縮和變幅的馭動裝置等。起重裝置通常都安裝在轉臺上。稱為上車;轉臺以下的運載車部分(包括支腿)稱為下車,如圖所示。
2)回轉裝置
回轉裝置用以完成吊臂的轉動作業,包括轉臺(其上裝有吊臂、起重絞車和起重操作室等)、回轉機構及其驅動裝置。
3)傳動裝置
傳動裝置是指動力由發動機到起重裝置和回轉裝置的傳動機構。
4)行走裝置
行走裝置包括汽車的底盤、汽車駕駛室和支腿裝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