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超過設計規定的風力下使用,導致塔機失穩,這是因為風荷載大小是與風速成正比,規范規定塔機工作狀態風速為20m/s,必須保證塔式起重機最大安裝高度處的風速不超過此值時才能工作。這是塔機穩定性和結構強度設計所決定的。在超過設計規定的風力下使用,會使鋼結構變形和斷裂;在大風下,人們操作安全缺少保證,構件吊裝就位困難,對塔機穩定不利。因此,對安裝高度較大的塔式起重機,臂根鉸點高度超過50m,應在塔頂安裝風速計,隨時監測風速,不能只依靠氣象預報。當風速超過6級時,應停止塔機作業。起重力矩限制器失靈,人為超載或違章作業,引起超載,造成塔機失穩傾覆。起重力矩限制器是塔式起重機中最關鍵的安全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檢驗其靈敏度,檢查與原調噸米數值有無變化,每班作業前都應檢查、試驗,確實可靠后再開始作業。這是最行之有效的防止超載的方法。建筑工地狹窄,司機操作時注意力不集中,吊重在垂直和水平方向上與周圍構筑物、安全網、腳手架、施工機具發生碰撞;在有障礙物的場合下操作回轉,快接近障礙物才停車,因慣性太大停不下來,橫向沖擊砸壞吊臂,使塔機失穩而傾覆。因此,應嚴格執行司機培訓上崗制度,操縱時應當精力集中,隨時觀察吊鉤的運行情況和位置,注意周圍是否有障礙物存在,應在得到地面指揮信號后進行操作,指揮人員應嚴密觀察,確保通暢后再發行走的信號。
起重工報考條件:
初級起重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從事本職業學徒期滿。
(2)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中級起重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證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證,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高級起重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證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證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