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叉銹蝕及腐蝕,在一些食品加工企業(yè),冷庫場所等相對濕度較大的生產區(qū)域,長時間使用貨叉表面油漆層及表面熱處理破壞,貨叉垂直段及垂直段掛鉤及焊縫等位置出現銹蝕嚴重情況。在室外工作的叉車,因風吹日曬及長時間不用,貨叉表面產生銹蝕;同樣,在一些化工生產車間、橡膠制造車間等存在腐蝕液體及氣體的區(qū)域,因長期與腐蝕液體及氣體接觸形成化學腐蝕、電化學腐蝕等導致貨叉存在嚴重腐蝕現象。銹蝕與腐蝕均減少貨叉的厚度,降低貨叉的剛度及強度。貨叉掛鉤及掛鉤處焊縫強度降低,易造成斷裂。筆者認為需對銹蝕量及腐蝕量參照貨叉的磨損量要求進行量化要求,垂直段和水平段的銹蝕及腐蝕量超過原厚度的一定值時應報廢。貨叉打孔,在檢驗一些需要用叉車頻繁裝卸貨物的使用單位時發(fā)現因某些貨物的特殊性需要固定在貨叉上防止滑落,或裝卸貨物時應避免與貨叉垂直段的金屬產生磕碰等要求,就對貨叉水平段前段打孔,增加固定裝置。或對貨叉垂直段上下兩側打孔,用來安裝橡膠襯墊等防撞緩震裝置。在貨叉上無論采用火焰氣割、激光割孔還是機械鉆孔等方式對貨叉進行打孔操作。均對貨叉水平段的彎矩和剪力,垂直段的彎矩和拉力的性能均產生一定影響,降低了貨叉的剛度和強度,并且打孔位置易產生應力集中,易造成疲勞斷裂。貨叉打孔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筆者認為貨叉上無論任何位置都禁止打孔。

貨叉氣割,在檢驗過程中發(fā)現,某些使用單位因作業(yè)場地受限,裝卸區(qū)域位置狹窄等原因。將貨叉水平段前端氣割變短,或將貨叉叉尖位置氣割變窄。貨叉氣割后氣割熱影響區(qū)的材質晶體結構發(fā)生改變、碳當量降低等問題使貨叉發(fā)生脆性斷裂的概率增加。原貨叉在制造時需要經過熱處理來增加貨叉表面強度,氣割后破壞此處熱處理效果,降低貨叉強度,并且貨叉長度變短也導致力矩變化,叉車質點位置變化,與廠家規(guī)定力矩曲線圖不符,在裝卸貨物時存在安全隱患。筆者建議嚴禁對貨叉進行氣割。同時,使用單位應根據實際使用工況在叉車采購時進行合理的選型。擅自更換貨叉長度,在實際檢驗過程中發(fā)現一些使用單位因裝卸需要,將原貨叉擅自更換長度,使貨叉長于出廠時的貨叉尺寸或給貨叉“穿鞋”即將原貨叉套上一對加長節(jié)。通過以上兩種方式增加原有貨叉長度,改變原有力矩。此時,貨叉載荷力矩增加,叉車質點改變,再按照原額定載荷量裝卸貨物時破壞叉車平衡,導致車輛前傾,車輛后側抬起而引起安全事故。同理,更換貨叉長度小于原長度時亦會造成安全隱患。筆者認為在《場車規(guī)程》中《叉車產品數據表》里不但要有載荷中心距尺寸,也應增加貨叉長度尺寸和整車長度尺寸。貨叉作為叉車的主要受力結構件,對其檢驗標準的細化、完善尤為重要,對貨叉合格與否的判定將直接影響對叉車檢驗結論的判定。在實際檢驗過程中發(fā)現上述5項貨叉缺陷給檢驗人員和使用單位造成一定的困擾。明知貨叉的這5項缺陷存在安全隱患,但無相關法規(guī)檢驗標準,導致無法判定該設備合格與否,只能告知使用單位此貨叉缺陷存在安全隱患需要更換貨叉,使用單位更換與否無強制要求。不利于對預防和減少叉車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筆者希望上述貨叉的缺陷類型有關部門制定檢驗標準,納入相關檢驗規(guī)范中,使我們在對叉車貨叉檢驗時“有法可依”。
考叉車證應符合的條件為:
1.年齡18周歲以上
2.有與申請作業(yè)種類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3.身體健康且滿足申請從事的作業(yè)種類對身體的特殊要求
4.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有與申請作業(yè)種類相適應的工作經歷
5.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