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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形包括局部彎曲變形和扭曲、偏心。根據金屬結構檢驗要求,桿件沿全長縱向軸線的直線度公差為1/750;使用中主弦桿變形量應不大于3‰~5‰;腹桿變形量不大于2~4mm;桿件連接螺栓孔距誤差不超過裝配間隙;且螺孔的圓度誤差不超過裝配間隙的l/2;當超過上述范圍即視為變形。變形原因有:由于碰撞、敲打等原因,造成鋼結構局部彎曲變形;由于連接螺栓松動,使得螺孔磨損成橢圓,造成各節臂、桿件之間偏心產生附加彎曲力矩;誤動作造成鋼結構意外碰撞變形.如操作機構失靈使吊臂失控后仰,與塔身相撞會引起嚴重變形;長期超載使用,使鋼結構產生屈服變形。如頂升時不注意調整上部結構的平衡,沒有將頂起部份的重心落在頂升油缸上,使頂部結構失去平衡乃至重心偏移較大,爬升架的導輪對標準節主弦桿的壓力太大,使塔身主弦桿發生彎曲變形,塔機鋼結構產生失穩而造成事故。
初級起重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從事本職業學徒期滿。
(2)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中級起重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證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證,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高級起重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證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證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